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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
婚前贷款所买的房子除非结婚前还完贷款。婚后还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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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情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取得房屋产权,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女方加名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拓展资料: 1、在中国具有完全有民事权利的人,都有放弃或向他人赠予、让渡自己民事利益的权利。男方在婚后允许女方对其单独购买的房产加名,可以视为一种权利的让渡。法律上是合法的。因此,可以视为共同财产。 2、新的房产登记法规中有规定,如果要体现婚后双方共有房产,应到房产局补加另一方的姓名.你的房子买得早,如果房产证上的日期比结婚证上的日期晚的话,你的房子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是早一些,但是男方在还贷,那女方也可以说自己也有负担,因为婚后男女双方的收入支出都可算夫妻共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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