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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一九九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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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
税务部门不同的征税项目计税不同,一般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下面是关于以上的两种征收的具体依据: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因此,新成立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应于实收资本到账当月进行申报,非注册资本,其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税率为万分之五。 另外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相关规定,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你单位应该于账簿启用时根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按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应纳税额,当应纳税额小于或等于500元时,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章注销或者画销;当应纳税额超过500元时,应向当地地税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地税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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