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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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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存在旷工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职工,企业应该通过必要的程序,才能解除与对方的,在具体的操作中特别要做好这两项工作:(一)提供能够证明对方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的证据,而且要证明所违反的规章制度是为对方所明知的;(二)整个程序需公开,应向劳动者公布或者送达,只有解除合同的程序合法了,劳动者违纪违规的事实又确实无疑,的结果才有法律效力,企业对因严重违纪而被除名的职工也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工人退休退休暂行办法》和《老弱病残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以下情况可办理退休:男职工60岁以上,女干部55岁以上,女职工50岁以上,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10年以上;从事地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等有害健康工作的员工,男性55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10年以上;男性50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10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可以根据相关的协议或者事先制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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