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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延劳动者薪水的,劳动者能够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能够下达行政处罚处置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能够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延薪水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劳动法》第五十条限定:薪水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的薪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商定和国家限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量支付劳动报酬。《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九条劳动关系两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
在用人单位拖延薪水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商量,如果商量不能解决,则能够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组织投诉投诉;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2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纷争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能够向法院提诉讼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奏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隶属劳动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可依法先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局站、劳动监察队站)投诉反映,理性表述利益诉求,避免打砸抢暴力做法或自杀自残过激做法;商量不能处置的可依法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聘请律师参与。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58条之限定,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中劳动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不超出5千元的部分判归用人单位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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