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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只要为单位提供了劳动,那么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的,和员工工作天数较少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公司如根据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如果是企业违规解除了,如楼主的情况,可以主张恢复劳动关系,如果本人提出不用回复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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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就以上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工人在单位工作不到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到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上述标准支付两倍的补偿金。 但需要注意不是所有被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都可获得补偿,如果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一)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使用者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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