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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工资怎么算?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
病假期间单位应按国家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的。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职工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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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一般标准,这4天假期按照你日平均工资的80%给付
在工作日内请病假的日病假工资按以下方法计算:一、确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中王某平时的工资已经是最低工资,所以其病假工资基数就是最低工资。二、根据工作年限确定病假工资系数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本案中王某在A公司工作已超过8年,其病假工资系数为100%。三、确定发放病假工资还是疾病救济费。根据上述病假工资基数及系数,以及病假天数,可以确定相应病假工资。但是如果连续病假天数超过六个月以上,那么用人单位将不再发放病假工资,而开始发放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所以在本案中,王某病假工资基数为最低工资,系数为100%,80余天的病假期间应发放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和其正常出勤的工资相同。A公司扣减违反了上述规定,故应予补足。但如果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那么可以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但由于其本人工资为最低工资,故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疾病救济费。如果公司希望减少员工消极怠工的现象,可以考虑另设全勤奖以鼓励员工的正常出勤。
员工请事假1个月,当月无工资;员工请病假1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员工请产假的,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5条规定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厂老是放假,其中放假的第1个月应该支付全额工资,第2个月可以支付不低于当地工资7%的生活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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