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定时工作制,国家有规定。不能打卡。需要向当地劳动局申报。既没有申报,也没有不打卡,那就提起劳动监察,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鉴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定时工作制,也叫无定时工时制,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半年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或职责范围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工作时间由用人单位提供,但是对于对方提供的证据,没有足够证据反驳的,则庭会认可对方的证据。所以可以通过社会保险部门查询交纳记录或者银行工资发放记录或者工友证言。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仲裁法》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不定时工作制,国家有规定。不能打卡。需要向当地劳动局申报。既没有申报,也没有不打卡,那就提起劳动监察,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3,622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