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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在另一家公司任职的话需获得本公司同意,否则本公司或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责任这个问题范围过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
1、法定代表人如果股东会许可,且另一家公司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冲突,则法人代表可以去其他公司上班。 2、通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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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
1、您在公司上班已半年,双方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 2、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本案中,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构成违法,您有权要求补缴。 3、经催告后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内为您补缴的,您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第四十六条第(一)的规定,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如您入职已满半年,则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工资。如未满半年,则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
基于公司与股东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并不能导致追究破产企业的股东的财产,但也存在几种例外的情况。 另,关于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破产后能否在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破产企业清算完毕之日起未愈三年的不能担任。 至于涉及到国有企业的则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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