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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由定作人给付报酬。对于承揽关系,定作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定作人如果对定作、指示或者...
实践中,对该条规定应如何理解和适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 存在特定的承揽合同关系。承揽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定作人的指示完成加工承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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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要区分双方之间构成承揽合同还是雇佣合同。如果是承揽合同,承揽人按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责任自负,只有在定作人有重大过失,未能保障承揽人人身安全的,承揽人才可以主张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存在雇佣关系,雇主监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的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民事起诉状法院有范本,也可以咨询立案庭工作人员。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去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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