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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明不是可以随便到有关部门开具的,正常情况下应该以房产证为准,房产证可以证明房屋的产权人,但是,房产证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房屋所...
一般来说,新建房屋开发商是统一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然后给业主们开具相关收费发票。想知道开发商提前收取契税、维修基金是否作为办产权证之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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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1 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 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书证和物证主要包括: ①产权证,如土改时发给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通过买受.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证)。 ②其他证书和物证。如遗嘱,信件,分家析产合约书、基建时的加工费及材料费单据、历年缴纳房地产税的税单和赠与书等可以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证书、物证。 ③其他证明。
对于破产企业房屋产权的确认,原则上应以房屋权属管理部门的产权登记为认定依据。但对于房屋产权权属不明晰的,应根据历史情况和查明的事实综合考虑,按以下原则认定:1.历史上由国家划拨或拨款给破产企业购建的房产,企业长期经营管理、占有和使用的,视为企业财产,应纳入破产财产清算与分配;2.房产虽为上级单位所有,但其上级单位已将房产作为其投资的一部分,投资到该破产企业的,该房产应纳入破产财产清算与分配;.破产企业自有资金购建的房产,属企业财产的一部分,虽历史上登记为其上级单位的名下,仍应纳入破产财产;4.房产虽被企业长期占有、使用,但属于上级单位无偿借用的,不应列入破产财产。
房屋权属证书即房产证,是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具体体现。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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