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发生的时间不同。违约责任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合同履...
缔约过失责任应当按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等方式追究对方的过失责任。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签订合同,恶意协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三)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书面起诉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并通知对方。
1、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 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而违反义务,因而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意志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这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 2、必须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 反契约义务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先契约义务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而产生的法定附随义务,主要是告知、协作、照顾、忠实等义务。这些义务不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此违反这些义务的行为不是违约行为而是违法行为。 3、有缔约一方信赖利益之损害事实存在 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构成要件,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信赖利益被称为消极利益或消极的契约利益,是指当事人因信赖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但由于合同不成立或无效而蒙受的不利益。但应当指出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中法律所保护的信赖利益必须是合理的信赖所产生的利益。
1、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主观过错作为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即确定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仅要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且缔约方主观上有过错; 2、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即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已得到国内学者的普遍认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