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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并购是公司通过收买其它企业部分或全部的股份,取得对这家企业的控制权,并对企业进行重新整合的产权交易行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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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并购是公司通过收买其它企业部分或全部的股份,取得对这家企业的控制权,并对企业进行重新整合的产权交易行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于,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并购基金是专注于从事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并购基金通过收购被并购公司股份,获得被收购公司的控制权,然后对被收购公司进行整合、重组及运营,待企业经营改善之后,通过上市、转售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而退出。 并购基金的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国内并购基金发展空间还很大,虽然还不成熟,但是其在不断成长。目前私募机构基金吸收国外先进基金管理模式,根据国内市场发展制定合理的并购基金发展战略。同时,培养高素质并购基金人才,提高人才储备量。未来并购基金的发展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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