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征地补偿分为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林木的补偿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进行...
《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国家按照批准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粮食补助、种苗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年限按国务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征地补偿分为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林木的补偿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详细情况如下: 1、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2、黄河流域以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原粮100公斤、现金20元,每亩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补助种苗造林费50元。
退耕还林经济林补助10年,其中后5年减半补助;生态林补助16年,其中后8年减半补助,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中央补助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780人已浏览
3,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