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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三)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劳动争议委员会...
劳动争议案件有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强制仲裁且仲裁前置,也就是我俩通常说的一裁二审,现在部分劳动案件隶属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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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立案条件: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内;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必须是劳动纠纷案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裁决。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仲裁。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仲裁。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 最后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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