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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行为设置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要是为...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点: (一)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这是由行政复议对当事人进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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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因纳税争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得到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3、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做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复议前必须缴清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的回答。
行政复议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另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止
1、《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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