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规定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吗回答如下:不一定。有三种情况: 一是,复议选择型,也就是,不需要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二是,复议前置型,即只有先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三是,复议终局型,意思是,复议后不能提起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不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复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申请文件,要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 另一种是口头形式,但有明确的意思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2人已浏览
923人已浏览
470人已浏览
7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