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依据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
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依据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而第四十条的规定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而第四十条的规定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不包括。代通知金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以上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论是否支付代通知金,都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