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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书面答复。 2.《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
1.必须书面答复。 2.《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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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书面答复。《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后能否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负责受理信访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收到的信访未按规定登记的;(二)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不予受理的;(三)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案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并不一定人有书面回复的,如果公安机关立案的,可以不回复,如果不立案的,要通知控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案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并不一定人有书面回复的,如果公安机关立案的,可以不回复,如果不立案的,要通知控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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