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被限制高消费不是失信人员。 限制高消费是指通过法令或者相关规定限制人们超过人们自身正常的消费,近乎奢侈的浪费,向高端的消费靠近的消费。失信被...
被限制高消费不是失信人员。 限制高消费是指通过法令或者相关规定限制人们超过人们自身正常的消费,近乎奢侈的浪费,向高端的消费靠近的消费。失信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员违反限制消费令后,即会变成失信人员。 2、限制消费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间接执行措施。 3、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情形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三个工作日,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不值得信赖的信息:(一)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执行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不值得信赖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执行程序终止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可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者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暂停执行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执行人有本条第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重新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
限制高消费会被限制出境。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 民事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有权对义务人的高消费、出国、出境作出限制。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国、出境的措施,适用于执行法院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全部强制执行措施之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法人的,其法人组织和法定代表人是限制高消费对象,法定代表人是限制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其它组织的,其他组织和其负责人是限制高消费对象,负责人是限制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或合伙经营组织(包括以挂靠、联营等形式获得国有集体所有制经济性质的私营、个体或合伙经营组织),其业主或合伙人是限制高消费、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是限制高消费、出国、出境对象。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范围是,欠有金钱债务的被执行人,不得到高档餐厅和娱乐场所进行消费;不得购买高档住房;不得使用高级轿车;各项消费不得显著超过社会平均消费水平。 对作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决定的应制作公告在高消费场所张贴,或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广而告之,使限制对象受到社会监督。 违反限制高消费行为的,经执行法院查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罚。 对作出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决定的,应当依照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国家安全局、重庆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实行通报备案制度的通知》规定进行办理。 对已取得出国、出境证明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决定作为边控对象的,必须是涉嫌犯罪或严重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构成拘留处罚以上的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在向出入境管理机关填写《边控对象通知书》的同时,应当附《拘留决定书》。 已被执行法院决定限制出国、出境的被执行人,因特殊事由,确需出国、出境,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申请,说明理由或提供担保。 执行法院作出准予解除限制决定的,应当制作《撤销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送达出入境管理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8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