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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登记一方名字的房子要首先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由夫妻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
以未成年子女之名购房,是夫妻出于某种考虑而为的不真实“赠与”,房子本质上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给予孩子一定的份额,显然并不违背夫妻双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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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若是婚前买的房产,双方都有出资,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了保障另一方的权益,另一方应要求该方签订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出资及应占房产的比例是多少,再做一个公证,同时出资方也要保留好相关出资的证据,如银行纪录等。这样就能较好的保护婚前出资但房产证上无名字的人的权益。 2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双方未对该房产作出特别约定,应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1:如果对方名称的房屋产权证发证时间在我俩结婚前,这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我们在婚前经过公证,将两套房子一人一套并且协议各自还贷,各自还贷通过什么可以证明呢?从各自的银行卡中划出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等属于共同财产是吗?如果双方是以各自工资来还贷就是以共同财产还贷,那房产权利和产生的相关收益怎么分清是个人独有还是共有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等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是以各自工资来还贷就是以共同财产还贷,那房产权利和产生的相关收益是个人独有4:在以上情况下,因房屋产生的其他利益如房租收入等,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夫妻居住一套,另一套的租金收入等利益,对方可以要求共有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等属于共同财产加一句,夫妻之间,需要分得这么细吗
婚后夫妻以一方名义按揭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按揭房的所有权证书往往暂扣在银行,故审判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对该商品房所有权暂不予分割,待离婚以后占有、使用房屋的一方交清按揭款时,再予以分割其房屋所有权。即先分割房屋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权,对首付款及按揭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待全部交清按揭款之后,再分割该商品房所有权。首先,对于已缴纳的房屋按揭款及首付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谁就应给付另一方已缴纳的首付款及按揭款的一半,然后通过竞价或协商或评估将房屋现有的价值确定,再减去剩余贷款的本金,即为现实的房屋增值部分,再支付对方该部分的一半,对于未来的还款由房屋所有权取得人自己决定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付款。其次,按揭商品房现有的价值应通过双方的协商、竞价或评估来确定。婚姻期间按揭的商品房在离婚时由于价值的升降存在一个不稳定状态。是升值还是降值,只有通过市场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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