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这个居住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A)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B)居住在租赁...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属于国内非上海户籍人口;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登记六个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受理: (1)查验《居住证》照片与持证人是否一致; (2)查验《居住证》是否有效且属于可办理签注期限内; (3)核对申请人提供的在沪居住地址信息与《居住证》卡面记载、系统信息是否一致,经核对不一致的,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住所证明材料; (4)核对《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内填写的项目是否正确、齐全; (5)核对《居住证》卡面信息、签注申请表及信息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2、录入信息并进行后台比对: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填写内容,全面、正确录入信息系统。通过后台比对方式比对申请人的就业、投靠、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3、打印签注信息:(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打印不予签注通知,告知申请人可以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属地派出所咨询。 4、材料归档:相关证明材料按人装订成册,就业、投资开业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归档、备查;投靠、就读、进修的移送属地公安派出所归档、保管。
办理流程1、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2、注册半年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书》提交居住证处理资料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请资料后,资料齐全的,发行《上海市居住证》受理收据》的资料不齐全的,当场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5、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符合处理条件的,不符合处理条件的,发行书面意见说明理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6、证书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收据。
根据持有《市》人员申办本市办法规定,首先要满足申办常住户口的条件,然后提出申请,报送申请材料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迁入。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政策规定行为、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交用人单位,同时附有关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一)有效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凭证;(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61人已浏览
672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7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