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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属于国内非上海户籍人口;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登记六个月。...
1、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这个居住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A)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B)居住在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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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根据《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上海辖区内签署的住房租赁合同,都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以认定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租赁关系。二、缴纳房屋租赁税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居住房屋出租人应该依法申报。税,原则上是由房东进行缴纳,但是该规定没有强制性,大部分房东都不会主动申报。为办理居住证,房屋租赁税大都由房客代为缴纳。办理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后,即可到相关窗口办理缴费。三、办理居住登记2020年新政策执行后,新办,无法立刻拿证,只能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后,凭《居住登记凭证》正式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对于已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居民,需要在居住证到期前的30天内,办理签注(续办)。居住证超过有效期,则按照新办处理,只可领取居住登记,半年后拿证,且之前居住证时长清零,需重新累积。四、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登记满半年后,凭《居住登记凭证》和本人身份证明,正式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1、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办公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2、注册半年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书》提交居住证处理资料。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请资料后,资料齐全的,发行《上海市居住证》受理收据的资料不齐全的,当场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5、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符合处理条件的,不符合处理条件的,发行书面意见说明理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6、证书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收据。
(一)到现在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居住登记。(2)注册半年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书》提交居住证处理资料。(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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