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持有《市》人员申办本市办法规定,首先要满足申办常住户口的条件,然后提出申请,报送申请材料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迁入...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属于国内非上海户籍人口;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登记六个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办公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2、注册半年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书》提交居住证处理资料。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请资料后,资料齐全的,发行《上海市居住证》受理收据的资料不齐全的,当场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5、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符合处理条件的,不符合处理条件的,发行书面意见说明理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6、证书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收据。
(一)到现在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居住登记。(2)注册半年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书》提交居住证处理资料。(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