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省行政区域内就业以及与促进就业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对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二)城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因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或者重大决策失误导致突发大规模失业,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二)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有明显就业歧视行为或者从中营利的;(三)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截留、侵占、挪用政府补贴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五)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本省行政区域内就业以及与促进就业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促进就业专项担保基金,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激励和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扶持力度,鼓励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6人已浏览
2,064人已浏览
432人已浏览
7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