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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发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土地管理法》未做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荒山使用一是采用家庭承包方式,二是可以采取招标、拍...
国家新政策年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用于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对开荒地而言,一般是维护原开荒者的使用权。但是,如果原来的开荒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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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荒地可以通过家庭共产承包方式承包,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二,支持农民发展农家乐,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鼓励利用村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发展休闲农业。
1.毁林开荒在内的种种粮食增长措施,“刀烧火种”后,土地在得到养料后是比较能够生产粮食,而且也是烧一地种一地,换一地.其次,长江上游地区也是树木多种植地区,是年代比较久远的树木,其有很大的经济价值,实现当地居民的收入增加.树木的乱砍乱伐,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经济的制约,老百姓只能“靠山吃本”,从山上夺取现成的,无成本投资的,木材交易.其二点从短线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民的生活和收入问题.2.长江上游不合理的耕作方式和毁林开荒,每年输入长江的泥沙量达20亿吨,其中2/3来自坡耕地.坡耕地开垦造成了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最终使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长江连年发洪水,堤坝溃坝也是这个原因造成的.上游的没有树木植被可以把雨水吸收到土壤里,雨水顺着泥土、山涧直线冲刷,也导致了大量的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现象的多次爆发,中下游水位节节上升,屡次突破最高、警戒水位点,也影响了当地人的生活和中下游江域两岸的人民.3.退耕还林势在必行.从20世纪最后几年开始,随着粮食问题的趋缓,退耕还林工程,从长远看,是治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的根本措施.做到在上游地区不砍伐树木,不随意烧山填土,加强对上游河岸和上游林区的管理,继续增大上游地区植被种植、树木种植,防止水土流失.在树木种植上,是一个长远而又坚毅的过程,需要每个人都参与近来,严格遵守.分三点做了答述,不知道你用不用得上了,你看看吧
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口迁出农村、不再农村生活,已经不属于本集体成员。另外,农民在别处获得宅地基,原有宅基地也将有集体收回。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因常年失修坍塌了,如果超过两年宅基地没有恢复使用,宅基地将被收回。《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有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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