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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国家规定,涿州宅基地买卖只允许户口在农村的村民符合要求是可以申请宅基地,但是不可以买卖。申请宅基地建房确权后,同一社区可以进行买卖。...
农村宅基地评估是通过成本、收益等进行评估。目前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中多采用这种方法。是指求取估价的对象在估价时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或者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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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评估是评估宅基地上的房产,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明确估价对象的基本事项,包括: (1)弄清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如对土地应该明确它的地籍所辖范围及其地籍号,还有其所坐落的位置、用途、面积、形状等;对房屋,就需要明确其坐落的位置(门牌号码)、结构、层数、面积、使用情况等。 (2)弄清估价对象的权利状态,如完全产权、设定有其他某项权利的不完全产权等等都必须明确。 (3)弄清估价对象价值范围,如单纯的评估土地所有的价值,或者单纯评估房屋的价值,或评估一幢房屋中的某个部位等等,都必须明确。 (4)弄清估价目的,由于同一房地产出于不同的估价目的,其估价结果往往不同。所以,必须明确委托估价人请求估价的目的是什么,以区分不同性质的估价。 (5)弄清估价时点,某房地产的估价结果,是表示该房地产在某一个特定时点上的价格。因此,必须明确估价时点,如果不确定估价时点,房地产估价是没有意义的。 (6)弄清估价报告交付的日期,交付估价报告的日期一般由委托估价方提出,也可由委托估价方和受理估价方协商确定,一般估价报告的作业日期为7-15个工作日。 (二)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主要是就估价所要做的各项工作作出日程进度安排,包括对估价作业内容、作业人员、时间进度、所需经费等的安排,以便于控制进度及协调合作。 (三)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四)由于估价对象和所采取的估价方法的不同,房地产估价所需的资料也不同。一般来说,所搜集的估价资料包括:(1)产权资料(2)房屋建筑资料(3)市场交易资料(4)土地资料(5)法律和规划资料。 (五)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六)实地查勘是就估价对象的有关内容到实地查清核实,从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实体构造、权利状态、环境条件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客观确认。 以上是110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房产评估有效期是多久的内容,由此可知,对房屋评估的有效期一般情况下规定一年,但房屋征收评估按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评估时点。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110ask.com专业律师。
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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