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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到期的,用人单位是应当足额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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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员工有劳动,那么员工就一定是有工资可以拿的。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都是可以索取工资的。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哈哈,这个问题可以写一篇论文的。 从你的表述来看,你的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所以没有加班费。 非全日制用工的主要特点是:1、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全日制用工的主要特点是:1、基本工时制度(通常说的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2、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3、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规规定的加班是针对全日制用工的,并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形成了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工伤的,依照工伤的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同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虽说您是在单位做小时工,但如果您接受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按时上下班,一样构成劳动关系。虽说只做了一个礼拜,但是工资仍应正常发放。换句话说,工资的发放跟做多久没有关系。只要工作过,就应当由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话,可以再和单位做好协商,顺便做好录音,携带其他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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