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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列物权法以及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对于小区内财物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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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区有三种情况可以解除与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3、房地产公司未按房地产服务合同履行义务。住宅区内的财产经常丢失,如果是房地产公司的错误,住宅区的所有者可以向房地产公司要求赔偿损失,召开所有者大会就交换房地产服务企业提出建议,住宅区的所有者决定选择或解雇房地产服务企业。
夫妻双方未领结婚证,是该申请解除同居关系还是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若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的,形成事实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按正常离婚程序审理。若双方同居而未办理结婚登记在1994年2月1日后的,一方想解除其同居关系的,可以先补办结婚登记,补办后婚姻效力从二人具备结婚实质要件时开始计算,法院即按正常离婚程序审理;双方不同意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之规定,小区有三种情形可解除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小区内财物经常丢失且是由于物业过错导致的情况下,小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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