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卖淫罪立案标准:1、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组织他人卖淫的;2、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3、在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诱惑、容忍、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2)诱惑、容忍、介绍未满14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诱惑、容忍、介绍卖淫的人患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重疾病。(四)介绍其他诱惑、容忍、卖淫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起诉 (一)诱惑、容忍、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忍、介绍未满14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引诱、容忍、介绍卖淫者患艾滋病、梅毒、淋病等重大疾病。 (四)介绍其他诱惑、容忍、卖淫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认定组织卖淫罪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认定:(一)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二)客观上,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3)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本罪的构成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伙。(4)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直接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在组织他人卖淫,知道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其发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