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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向住院患者收取的“门槛费”,其规范名称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即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 2.参保人员只有在住院医疗费用...
乙类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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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是一种不准确的说法,准确的称谓是“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称“起付线”。它并非是医保中心或医院额外向住院患者收取的一笔费用,而是相关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所划定的一条报账底线。医保中心只按规定对介于“起付线”与“封顶线”之间的费用予以报销,而低于“起付线”的这部分费用则由患者自己承担。您两次费用都低于起付线就由您自己缴纳。
1、门、急诊医疗花费:任职工人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限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出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花费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请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准许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买下。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限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关于徐州大病医保怎么办理的回答为1、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 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 2、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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