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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但多数情况下,也只是拖延时间而已,能同意的。...
员工工伤认定书已经出来,并不影响员工工伤伤情的治疗,所以员工可以继续治疗,在没有医疗终结之前都是可以算入工伤待遇中。依据《工伤保险条》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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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如果劳动者的伤情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就可以在病情稳定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再根据伤残等级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伤者的伤情不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那么伤者就可以在出院后申请医疗费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应为其申报工伤。如果工伤认定书是在2011年1月1日以后作出的那么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伤情相对稳定,存在伤残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存在伤残的,医疗终结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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