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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
1、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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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一般应该签订有设计合同。如果是民事方面的责任,以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为例,如果乙方是单位,实际设计的人是单位的员工,设计人的设计行为是职务行为,签字人也是单位的员工,他的行为也是职务行为,应该是单位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是个人,承担责任的是乙方个人。如果因设计有重大缺陷导致重大事故,涉及刑事方面的责任,那设计人和签字人都有责任。
当然是你付。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从以上的条款中可以看到,并没有哪一条说业主可以在买房后以没有入住为由而不交物业费,业主买下房子并交付使用后,其产权就属于业主的了,业主不用这是业主的事情,与物业无关,所以,这钱还是要交的。比如:我买了车子,但是我要出国几年,这车子我又不想卖了还想要回来的时候再用,那这样我是不是可以不交养路费,不交强制性保险费,不去年检呢?答案是肯定不能。
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申请工伤认定时,不能将个人雇主列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可以将自己雇主的上级发包单位列为用工主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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