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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入住问题应该注意什么?办理入住手续时要加倍小心,不要草草看房,轻易签字,以致装修入住后发现问题时开发商找借口推诿责任。验房时要带好笔...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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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售房者提出“一个要求”,提出将售楼广告的确切内容写进购房合同,以此见该广告内容虚实; (2)预售许可证审查掌握“两个要点”,查看预售项目是否与销售楼盘名称相符,所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3)进售楼处要能经过“三道关卡”,“逼订”(售楼人员以所购房屋紧俏来“逼”你尽快下单),“封杀”(出于“捂销”“惜售”目的,售楼人员告知你最看中的那套房已售,让你放弃),“以情动人”(让你感到不好意思不下单); (4)下定金做到“四个明确”(具体位置、面积、价格,签正式买卖合同时间,定金数额和交付时间,定金返还形式); (5)考虑实际购买房屋的“五个差异”(环境、布局,家具摆设,装修材质,做工粗细,设计细节); (6)约定所购房屋标的物状况:如毛坯房还是全装修房?土地来源?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套内、建筑、公摊面积、高度等约定; (7)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 (9)要使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地保障,在制定合同时力求完善,这是惟一有效的解决办法。例如面积误差的处理问题,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验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查验房屋是否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2、检查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是否具备使用条件; 3、检验房屋面积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验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查验房屋是否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2、检查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是否具备使用条件; 3、检验房屋面积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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