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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处是否有收取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的权利,确实应按照其管理服务合同上的相关规定实施。 2、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写出加收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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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处是否有收取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的权利,确实应按照其管理服务合同上的相关规定实施。 2、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写出加收违约金的条款,则物业管理处是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对未缴纳管理费的业主收取违约金。 3、如果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支付物业的违约金,物业公司只能要求业主承担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标准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风险提示: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1、不交物业费,物业方可以收违约金。 2、不交物业费属于违约行为,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不履行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业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拒交物业费属于违约。不管物业管理有多差,业主都必须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不交物业费需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S=KN×0.003×T,即滞纳金S=月管理费(K)×欠费月数(N)×0.003(系数)×月欠费的平均日长度(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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