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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
以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经济裁员;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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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实际操作中有不少劳动者误以为,只要目前还未签合同,就都有权利得到双倍工资。实则不然,想要拿到双倍工资是有前提的。 1、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2、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3、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4、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5、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6、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7、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这样情形的劳动者被无故辞退的,有两种赔偿方法:一、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的得到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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