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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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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果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的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离婚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是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要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向过错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但是无过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诉讼离婚后,单独提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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