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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
离婚诉讼是由过错方提起,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应诉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过错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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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当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案发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构成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离婚后仍可提起赔偿诉讼。但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院不予支持。同时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婚姻法规定,一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出规定:一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是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予支持。 因此,一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即使在离婚后,只要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的,都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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