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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
没有生育间隔要求。自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各省市(自治区)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取消了原先规定的生育间隔。只要在一对夫妻生育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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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元旦起,国家实行新的计划生育政策,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河北省计生政策也有先关规定,没有对二孩有时间间隔的规定,要求生育二孩子女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免费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对批准生育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生育证》;对不予批准生育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制度。第十九条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第二十条涉外婚姻的生育,涉及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生育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期间通过计划生育网上办理平台或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进行登记。第二十二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安排再生育的夫妻,应当持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核、审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审核、审批各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审批期限不包括病残儿医学鉴定时间。对批准生育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生育证》;对不予批准生育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生育二胎规定《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间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过度的人口堆积,最终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将逐渐取消生育间隔。国家在2013年11月公布了“单独二胎”政策后,各省份先后取消了单独二胎生育间隔。而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施行普遍二孩政策,“生育间隔”也将渐渐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生育间隔最后应该回归到家庭,但倡导合理的生育间隔仍将是卫生部门工作的重点。目前,、、、、等多省份已取消生育间隔规定。2008年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条例》在生育政策方面,已“取消二胎生育间隔期”,依法生育第二胎不用再等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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