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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上班即可获得相应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3、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
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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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就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主张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向您支付每年1000元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差额。
1、劳动者因单位未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一般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而不是赔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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