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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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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在先,购房者一定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或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为了预防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况,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定要进行“”,在网上备案登记。这样市民如果真的碰上“一房多卖”的情况,在网上备案登记的购买者具有更大的合同效力。市民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最好也要上网查看该房产是否备案登记,避免碰上一房多卖,减少经济损失。
对开发商: 一、要求按购房协议交付房屋,或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开发商自知实际情况,还要与你签订购房协议,故意隐瞒事实促成买卖,开发商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解决第二购房者问题: 上面一、二都是可选。 三、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购房协议,同时把第一购房者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购房者办理注销登记。
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对方一房二卖属于违约行为。 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对方及时将房屋过户到你名下,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房款款。 关于法律规定可以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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