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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
出租房的家电坏了由谁负担维修责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具有合理正当适用租赁物的责任,如果在租赁期间由于承租人的不当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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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网友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房子及家电的维修义务,那么按照租赁合同里租赁物及相关设施的维修条款进行处理。 2、租客故意破坏家电,由租客负责维修费用。 3、租赁合同未约定,双方协商处理。 家电因自然消耗,或者租客合理使用导致故障,一般应该有房主承担维修义务。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网友称自己正常使用过程中,冰箱突然停止制冷了,那么应该由房东承担维修义务。 若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租客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房东出。(合同法第221条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所以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电器是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的,由承租人维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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