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公平的合同不是无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明...
合同中有显失公平条款,当事人自愿接受的,显失公平条款也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并非绝对无效,是否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变更后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自始无效。 显示公平的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中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可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定了某些看似对一方明显不利的条款,但设立该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实质恰恰在于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此种情况下,并不是显示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通常具备如下条件: A.有偿合同;B.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显著不平等,明显背离公平原则;C.该不公平系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所致。
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法律援助网志愿者李佐君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中国大学生在线法律援助网的信任与支持。 从您的叙述看,您们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对方没有提供该优惠消息,致使您做出错误选择从而签订该合同,可以认定其为显失公平。显失公平合同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明显违背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合同是可撤销合同,您可以以此为抗辩理由向您当地工商局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帮助。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