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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办理入户时,需按下列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业主购买期房,应交付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按住宅局签发的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为准)起至办理入户手续时...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如果小区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委员会应当催促其限期交纳。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业主仍然不交纳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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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提倡前期物业管理实行分业经营,明确开发商对住宅物业要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便明晰建管权责。条例还规定物业公司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在物业交接时,必须履行必要的验收手续和相关资料的移交。 一般的费用是物业维修基金、小区居民装修保证金、水电暖结余费用等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进行催告、诉讼或者仲裁。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风险提示:追讨物业费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重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引入风险意识。 三、要遵循人性化服务,物业费催缴工作要循序渐进。 四、要抓住案件重点,在法庭上用事实说话。
根据我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所以,业主如不按时缴纳服务费,物业公司可以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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