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法》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订后新增的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企事业单位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劳动法》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于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造成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发生重大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法》第七十一条建筑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采取措施消除建筑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迫员工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是单位犯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主体的不同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罪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客体的不同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处罚情形的不同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6人已浏览
1,554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