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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本属双方意思自治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不存在格式条款的问题,你有洽谈协议的权利,你当时放弃,或者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已进行处分,法律自然不介...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 2、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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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合同到期房东要收回的回答是一、原承租人不愿意续租或租金支付能力较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你的租金支付能力不能低于市场行情,如果你出的租金低于别人就等于自己放弃了续租权,房东有权另租他人,同时房东也没理由对原承租人进行任何资金补偿;二、另外一种情况是原承租人愿意以市场最高行情续租门面,房东仍然以收回门面自己做为由不愿意继续出租给原承租人,这其中有两个目的目的一:房东想收回门面再转让。
合同没有到期门面可以转让,但是门面所有权人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合同到期一般要重新进行政府采购,不能续签。服务类合同到期后可不可以续签这个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计划是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预算是按照财政预算年度来编制和实施的,所以政府采购也应该是按照财政年度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见《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最长的可以一次性签订3年的合同,财政部2014年4月14日印发的《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提到:“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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