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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
试用期被辞退补偿金标准:如属于违反规定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辞退的,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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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那么在试用期被辞退的应该补偿的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资金断流,员工不能胜任某项工作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员工的工龄进行补偿: 6个月以下的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标准按照员工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我来为您解答下劳动者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才是标准的呢这个问题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单位以你“不适宜生产主管岗位”为由将你辞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辞退条件和程序的。不适宜工作岗位,只有在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可将你辞退,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由公司方负担举证责任: (1)公司方有证据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你; (2)公司方根据录用条件对你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是你未达到录用条件; (3)考核结果告知你,并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就你所述情况,公司方属无理解雇,需要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于你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的标准发给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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