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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情节严重的情形有: 1、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2、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3、通过发送短信、拨...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除此之外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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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严重情节”比照上述标准稍轻些。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普通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的。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2、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1、社会危害较大,如贩毒欺诈,类似犯罪往往导致其他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因此欺诈未遂严重;如惯犯或逃跑犯罪等严重社会危害。2、因欺诈受到处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因欺诈受到处罚的,属于特别严重情节之一,因此完全有必要将此列为欺诈未遂,因为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如果不及时打击,将导致下一起欺诈案件。3、欺诈金额达到巨大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第一条(2)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定罪处罚,情节严重解释为如巨额财产或国家珍贵文物作为盗窃目标,即将盗窃财产金额作为严重情况的标准。作者认为,欺诈财产金额应达到巨大的标准,作为严重情况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欺诈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产3万元以上的,属于巨额。4、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障碍或其他严重后果欺诈未遂虽然没有造成实际财产损失,但也可能导致受害人人身权利的后果,这种情况不是因为没有财产损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是根据受害人的人身损害程度,定罪量刑,应列为严重情况之一。
合同诈骗罪的严重情节有哪些1、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2、“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3、“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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