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出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者其他公共利益的原因,市、县公安局可以限制外国人或者外国机构在某些地区设立住所或者办公处所;已在上述限制地区设立...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例文)公安机关___公(______)决字[______]第___号决定书正文载明以下内容:1、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姓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3、向检察院投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4、拒绝自诉: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5、到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直接受理这类自诉案件很严格。被害人很难收集到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这种起诉往往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
公安行政复议机关是: 一、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公安部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二、对市、地、州、盟公安局(处)算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县、市、旗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市、地、州、盟公安局(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城市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直属的公安局、公安分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设立该直属公安局、公安分局的公安厅(局)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六、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内设的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该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七、对公安交通管理机构下设的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大队、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八、对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申请行政复议; 九、对公安边防部门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公安边防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十、对公安边防部门以地方公安机关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十一、对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设立派出所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十二、对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对外发生法律效力文书上加盖印章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十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超越权限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法律、法规未授权的,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提供证据,控告追责。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