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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通过房产继承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证。 2.通过房产继承的方式的具体流程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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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死亡,配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能擅自卖房。如果房屋是产权人个人所有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配偶取得一半产权后,剩余产权由继承人继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不知道你问的哪的事--!说下北京的。先跟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确认新的承租关系。因为公房不涉及继承权益,涉及的是公房继承租权的问题,所以得征得共居人的同意后跟产权单位办理新的承租手续,成为新的承租人后,你就有权利购买此房屋产权。平房、简易楼、筒子楼目前不参加房改,参加房改的仅为成套住宅。上述类型房屋在拆迁过程中才会参照直管公房出售产权将房屋出售给个人,当然了直管公房是应当出售的,而单位自管产房屋是否出售则由单位自主决定了。
债务人死亡配偶是否还债分两种情况: 婚姻关系解除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关系另一方认可),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有义务偿还的。 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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