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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以其低廉的价格和相关的减免政策受到人们的追捧,但这两种房屋性质相同吗?两者有什么区别?1、 拆迁安置房一般是由重大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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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室可以拆迁买卖的情况如下:1、经济适用室可以买卖。2、经济适用住宅不动产登记满5年需要上市交易,经住宅保障部门审查。3、对已经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规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回购。4、政府不回购的住宅,所有权人可以在支付土地转让金和收益收入后上市交易。
1、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的房屋。由于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搬迁安置户,此类房屋的买卖不仅受、法规规范外,还受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约束。2、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纳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格出售给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房屋。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具有经济适用的特点。3、出售经济适用房的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上述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宣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是划拨的,所以不同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不能像商品房一样买卖。
1、区分政策对象。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拆迁安置户,包括城市居民的拆迁户和征地拆迁户。安置对象的经济条件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和政府所在地的家庭收入。住房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具体家庭主要是收入和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若将拆迁安置房一律视为经济适用房,则明显违反了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初衷。只有符合双困条件的拆迁户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2、区分获取土地的方式。拆迁安置房取得土地的方式原则上以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取得,属于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被拆迁置换的土地应当通过市场转让出让。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一样,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获取方式是通过政府年度优先安排和行政划拨获得的。如将划拨方式取得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变相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则改变了用地性质,逃缴了土地出让金。三、区分供应房定价机制。拆迁安置房供应价包含政策补偿因素,定价相对较低,一般低于市场定价,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而且经济适用房的定价,除了土地供应是划拨外,还严格规定了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利润率,对价格进行控制,政府没有额外补贴。四、区分税收政策。拆迁安置房一般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为双困户提供销售的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范围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享受税收政策,减免营业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两者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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